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未按照要求对发生变化进行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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