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一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及临床试验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临床试验申请的受理要求适用于本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