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开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未经申请人同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的专家等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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