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章 医疗器械注册 · 第三节 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八条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章 医疗器械注册 第三节 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八条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