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抽查检验。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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