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口医疗器械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