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