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从事非营利的避孕医疗器械贮存、调拨和供应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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