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予经营备案。具体产品名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