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同时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或者已经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可以免予提交相应资料。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