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 经营企业新设立独立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法单独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