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 第十一条 为保证制剂质量,制剂室要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制剂配制过程造成污染。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1-03-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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