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第十条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第十条 收容教育所对入所的被收容教育人员,应当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检查和治疗性病的费用一般由本人或者家属负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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