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