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印刷企业的设立 第十三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印刷企业的设立 第十三条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实现对印刷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