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中小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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