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 市统计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工商等部门,定期对本市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分析监测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