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国际化环境 第七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国际化环境 第七十一条 实行更加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支持市场主体引进境外高层次及各类实用人才。对引进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在停留居留、往返签证、出入境通关等方面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