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金融市场 第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金融市场 第十七条 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形成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