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
未分类 · 第五章 两岸经贸合作

第三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两岸经贸合作 第三十一条 在台湾地区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申请到自贸试验区内从业,符合国家规定的,简化相应程序,允许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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