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