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三十三条 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等级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在竣工验收时,园林绿化部门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依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