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符合规定的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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