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履行相应责任,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园林绿化的安全管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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