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园林绿化部门根据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区域园林绿化导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 园林绿化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