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六十号公布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PAGE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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