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工作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