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园林绿化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专业规划组织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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