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现有绿地率低于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指标,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限期绿化,不得闲置,不得作为他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