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公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