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PAGE — 1 —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