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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