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在本市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首席数据官由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数据管理与业务协同工作,提升本单位的数字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