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市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以及市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建立健全数据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依法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