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制定数据人才发展计划,将数据领域高层次、高学历、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人才支持政策体系;优化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方式,推动数据人才评价与激励方式有效结合,完善数据人才服务和保障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