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旅行车(船)队、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管理实行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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