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河湖长制有效实施,加强河湖治理与保护,健全河湖治理与保护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