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港口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及其他与港口管理有关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