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制度建设与保障 第五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制度建设与保障 第五十九条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档案,将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记入档案,建立信用监督和奖惩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