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十三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工作平台,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行业组织、调解组织、第三方机构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