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履行知识产权检察监督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民事保护、行政保护的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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