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条 厦门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湖区的主管部门。 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机构是湖区专门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具体负责湖区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规划、环保、建设、土地、园林、水利、公安、旅游、工商、城监等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