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 2 — — 3 —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