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征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