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社保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市预算,由财政部门拨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