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六章 执法监督和执法程序
第四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六章 执法监督和执法程序 第四十条 下列依法需要公告的事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交警公众信息平台发布: (一)车辆被扣留,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 (二)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 (三)机动车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 (五)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