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二条 列入保护名录的对象,法律、法规对其保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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