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一条 文化等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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