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九条 以歪曲、贬损等方式开发利用闽南文化资源,或者破坏列入保护名录的实物的,由文化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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