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 第四章 生活待遇

第三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生活待遇 第三十条 留学人员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人才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不受国籍、户籍和人事关系的限制。对高层次留学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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